2013-07-29

香港廣東話語言 被逐步浸蝕被消滅中

你知道何文匯編的字典,彌敦道的彌標示為mei音嗎?
妖人妖音扮正音.
  
節錄:  王亭之: 《請香港教育署解釋
 

香港教育署於1986年,聘請各大專學校的專業教師,
編訂了一本《常用字廣州話讀音表》,
作為中小學中文教師的讀音指南。
1990年10月修訂再版,1992年又出修訂本,
可見此書發行之廣,以及編篡態度的嚴謹。

這本書在〈前言〉中說
要全面照顧韻書上的反切是不可能的」,
並舉出了一些例子,(......)

書中還指出古代韻書同一反切的字,
現在已分化為不同的讀音,例如(.....)

因此書中便引用明代學者陳第的說法:
「時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轉移,亦勢所必至。」
這說法 分明與何文匯相反,
所以這本書中所引的音,完全不依據何文匯的妖音。

奇怪的是,
教育署卻忽然向各校推薦何文匯的妖音,
甚至作為公開考試的依據,
十數年下來,青少年受害不淺
這個責任,市民有權追究。
 
如果 教育署說何文匯的妖音對,
那麼這本《常用字廣州話讀音表》就一定錯,
是則當年編篡此書的各大專學校學者,
如羅忼烈、陳志誠、張群顯、單周堯、余迺永、陳煒良等
十四位音韻學家,通通要拉出來打屁股,
最可憐的是羅忼烈,他飽負盛名,是一位國學大師,
亦因為何文匯而給教育署打屁股,
幸而陪襯的還有著名的音韻學家張群顯與單周堯,
羅公雖然受打,卻不寂寞。

王亭之認為,教育署要交代,
何以何文匯的妖音對,
這十四位學者編訂出來的「讀音表」錯?
採用何文匯妖音的校長與教師,
亦須要向學生家長交待這個問題,
否則便是對學生與學生家長不負責任。
這是件大事,特首梁振英應該成立專門機構來處理,
處理得好,可以挽回他的聲譽。
  2013年6月9日
出處  http://www.kankanwoo.com/masterjournal/journals.asp?c=17&d=17-014

王亭之: 《何文匯沒資格坐入殿堂

香港一群文化人發起反「正音」霸權,
難得有一本《東周刊》注視此事,加以報導,
但何文匯的反應卻十分橫霸,
他表示「只會與對讀音有一定研究及認識的人進行學術討論」。
初聽起來似乎十分合理,但其實正是霸權的表現,
他將自己用學術廟堂的蓋頂來蓋着自己,
是故即可理直氣壯地,
對反「正音」霸權的文化人不加理會。
他明明知道,他引發的語音問題關係到廣府話的存亡,
所以他對記者說,小孩子從小就學他的妖音,
對這些妖音就不會覺得奇怪,
那就是分明有意謀殺正宗廣府話。
他的優勢是,
有官府、傳媒、一些教師校長受他的蠱惑,
特別容易蠱惑小孩子,
所以他有時間優勢,
等待支持正宗廣府話的人老死,
受蠱惑的小孩子成為社會主流,
他的妖音就可以將正宗廣府話滅亡,
由是他就可以成為音韻學的宗師了。

然而,何文匯有資格進入學術廟堂嗎?

香港教育署曾經出版過一本
《常用字廣州話讀音表》(一九九二年修訂本),
由14位大學教師編訂,代表中文大學的是余迺永,
並不是何文匯,可見時至1992年,香港教育署亦未曾對何文匯加以重視。

2004年「廣州話審音委員會」成員24人,
包括省港澳三地的語音學者,作了逾十年的討論,
編訂了一本《廣州話正音字典》,
成員當中亦沒有何文匯,歷次的討論,何文匯都沒有資格參加。

由這兩件事,
便可見何文匯根本受到省港澳三地語音學者的忽視與鄙視,
王亭之真不知道何文匯有甚麼資格說,只跟學者討論。
他可以檢查一下自己的資歷,研究中國一家唐詩,
取得英國的博士學位,然後得周策縱教授的幫助,
在維斯康辛大學校外課程,用英文教《周易》,
欲藉此謀一教席而不可得,
結果返回香港繼續做戲、拍電視,
這便是他結識傳媒的背景。
他之所學,有那一點跟音韻學有關?
現在卻忽然以殿堂級音韻大師自居了,
稱之為「無恥」可能重了一點,但稱之為「無賴」卻可能恰當。

「無賴」在《廣韻》時代稱為「潑皮」。
潑皮亦有好有壞,在《水滸傳》中給魯智深收服的潑皮,
便由壞變好,強買楊志那把寶刀的潑皮牛二,
橫行市井,手下亦有一大幫馬仔擁護,
那些馬仔亦替他製造輿論、將小孩子從小欺負到大,
弄到人人都要服從牛二,於是牛二自然成為市井霸權,
他要強買寶刀,亦不屑跟楊志「討論」,
因為他是霸權,楊志不是,
這便是澈底壞到透的潑皮,結果死於楊志刀下,市井人人稱快。
如果牛二不死於楊志刀下,給他活到七十多八十歲,
那些慣受他欺負的小孩都已長大,
便可能認為牛二的所為天公地道,
受他蠱惑的人,對他自然貼貼伏伏,
一如今日有些傳媒與政府部門,
以至部份教師與校長,對何文匯的貼伏,
那麼,牛二便是殿堂級的人馬。

知恥近乎勇,希望何文匯有點勇氣承認自己的錯誤,
因為假如他對,古往今來的真正音韻學家便都錯了,
從來沒有一位音韻學家不承認現存的語音,
假如何文匯不服,請他舉出語音學家否定現存語音的證據。 
2013年6月6日
出處 :
http://www.kankanwoo.com/masterjournal/journals.asp?c=17&d=1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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